2022年1至3月,董村检察院在省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检察工作大局和省院各项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现将2022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审查办理减刑案件204件,审查办理假释案件16件。
(二)审查办理批准逮捕案件1件。
(三)审查办理死亡检察案件1件。
(四)向监狱发出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
二、控告申诉工作
受理信访事项3件,已按规定分流。
三、检察长办案情况
1至3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5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6件,均为减刑假释案件。检察长办案数占本院员额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