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在省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检察工作大局和省院各项工作部署,以“四大活动”为抓手,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与检察工作两不误。现将2020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
审查起诉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1件1人,不起诉1件1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减刑提请中审查案件276件,减刑提请后审查案件245件,减刑案件出庭监督22件,减刑裁定审查274件;假释提请中审查案件29件,假释提请后审查案件27件,假释案件出庭监督21件,假释裁定审查22件。
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检察建议书》4份,采纳率100%。
三、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控告案件3件,按规定分流;受理申诉案件2件,办理1件,息诉1件。
三、检察长办案情况
检察长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7件,占全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