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至9月,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在省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检察工作大局和省院党组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思路,以“四大活动”为抓手,推动检察业务规范创新发展。现将第三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减刑提请中审查案件163件,假释提请中审查案件17件;减刑提请审查(开庭)案件163件,假释提请审查(开庭)案件17件,出席减刑庭审6人,出席假释庭审17人;审查减刑裁定163人,审查假释裁定17人。
对监狱巡回检察中,向监管场所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1份。
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控告案件2件,按规定分流。
三、检察长办案情况
坚持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8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案件2件。检察长办案量占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6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