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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19-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我院在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和省院“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工作思路,以开展巡回检察为契机,以检察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规范检察监督行为,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升检察监督质量和实效,实现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一、深耕检察监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日常监督。派驻检察室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审查在押人员出入监手续,每周深入被监管人生产、生活、学习“三大现场”进行巡视检察不少于2次。全年,共进行各类收监检察910人次,出监检察778人次,会见室检察10次,禁闭检察11次。

  (二)开展安全检察,提出检察建议。节假日期间与监狱进行联合安全防范检察。重点检察生产、劳动、学习三大场所以及值班巡视、收押提讯、管教监控等重点岗位,涉嫌贪腐、涉嫌罪行较重、身患重病等“重点人员”,监室门和AB门等“重点部位”和出监就医、入监体检等“重点环节”,做到防患未然,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当场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

  (三)强化诉讼监督,坚守法律底线。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对罪犯又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今年,我院对3起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依法出庭公诉,法院均对其做出有罪判决;对 1起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现案件正在审理中;发现1起罪犯又犯罪线索,现已将线索移交监狱,要求监狱进一步侦查取证。通过办理这些案件,有力打击违反监规纪律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我院向省院报送两起执法监督典型案件,其中1件作为“全省十佳监督案件”报高检院参评。

  二、深耕检察监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日常监督。派驻检察室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审查在押人员出入监手续,每周深入被监管人生产、生活、学习“三大现场”进行巡视检察不少于2次。全年,共进行各类收监检察910人次,出监检察778人次,会见室检察10次,禁闭检察11次。

  (二)开展安全检察,提出检察建议。节假日期间与监狱进行联合安全防范检察。重点检察生产、劳动、学习三大场所以及值班巡视、收押提讯、管教监控等重点岗位,涉嫌贪腐、涉嫌罪行较重、身患重病等“重点人员”,监室门和AB门等“重点部位”和出监就医、入监体检等“重点环节”,做到防患未然,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当场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

  (三)强化诉讼监督,坚守法律底线。严格监管秩序,打击牢头狱霸,对3起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依法出庭公诉,法院均对其做出有罪判决;发现1起罪犯又犯罪线索。纠正1起法院对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及超期再审案件,该案作为“全省十佳监督案件”报高检院进行参评。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方式,对130起案件进行纠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措施得力。被监督单位永济监狱连续14年安全监管无事故,连续7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突出检察监督重点,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一)规范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继续加强对服刑人员中“三类罪犯”和多次减刑、调监罪犯等重点罪犯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环节监督。同时,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案件审查证据标准,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今年,我院共办理永济监狱减刑案件445件,假释案件18件,其中建议取消提请减刑39人,取消假释2人,建议降低减刑幅度91人,经审查向永济监狱发出检察意见书 445份,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意见书415份,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出庭发表意见64次,纠正率达100%。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项斗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宣传发动、知识讲座、线索摸排、建立台账、加强出入监检察、从严掌握涉黑涉恶人员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共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8件。现已按照线索流转程序,移交转递至相关部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加强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对财产刑监督采取统一标准、量化考核、宽严相济、个别对待的原则进行。重点审查未执行财产刑的数额与该犯的年均消费支出、家庭执行能力等情况;在详细分析各项指标的基础上,检察官提出减刑幅度意见,并由检察官联席会议统一讨论。经过开展财产刑监督活动,永济监狱财产刑执行情况持续好转,执行率稳步上升。今年,我院对永济监狱“五类”重点罪犯判决财产刑情况和罪犯判决财产刑50万元以上案件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经统计,永济监狱现罪犯判决财产刑50万元以上的有67人,判决财产刑的“五类”罪犯共105人,做到了情况明、数字清。

  (四)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一是依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权。受理服刑人员申诉5件,其中1件回复申诉罪犯息诉罢访,4件已移送管辖检察机关办理,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反馈;接待服刑人员家属来访1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二是正确处理被监管人死亡案件。今年,我院共处理因病死亡案件6件,针对监狱卫生情况和被监管人身体状况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得到有效整改。三是依法保障在监服刑企业家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省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指导意见》,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摸底排查、逐一见面谈话等工作,确定现在永济监狱服刑的企业家17人。工作中,坚持既依法保障服刑企业家的合法权利,又严格执行国家减刑假释相关政策的原则,对服刑企业家进行法制教育,提供法律帮助,督促其积极改造,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探索巡回检察工作模式

  我院于11月13日至20日派出巡回检察组对山西省永济监狱展开首轮巡回检察。检察中,坚持以“规范检察、精准监督、督促整改”为整体检察工作思路,以服刑人员权利保障及教育改造作为监督重点,圆满完成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统筹协调。我院在永济监狱召开对监狱巡回检察动员大会,并在监狱大门口、管教楼、办公楼、武警值勤区、家属侯见室、职工食堂、服刑人员监舍和出工车间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巡回检察公告》50余份;在狱内各监舍设置巡回检察信箱,发放监管民警及服刑人员问卷调查200余份,将我院巡回检察工作的内容和目标广泛宣传,为巡回检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规范检察,创新举措。巡回中注重对监督方式的创新和改革,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巡回检察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发挥长期派驻的优势。充分利用对永济监狱实行派驻检察优势,确定巡回检察工作重点,统筹安排,有的放矢,提高巡回检察监督质量和效果。二是学习借鉴与自我探索相结合,突出监督措施的创新。组织业务骨干编写《对监狱巡回检察标准化监督操作手册》,把巡回检察内容细化11个模块共计198项检察内容,列举出相应的监督措施和方法,实现巡回检察行为规范化,监督精准化,填补了我省此项工作的空白。三是全面检察与精准监督相结合,抓好重点问题的突破。对照《对监狱巡回检察标准化监督操作手册》,逐个模块逐项逐条进行检察,力求做到全面完整不留死角。四是分组检察与整体协作相结合,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首轮巡回检察共抽调10名检察人员,分为3个小组。检察过程中,各组对分配的任务进行逐项检察,综合分析。对于共性问题和交叉内容,统筹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督实效。五是整体布局与灵活机动相结合,注重检察重点的调整。检察前对目标任务、检察重点、整改措施等各方面整体部署。针对检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发现问题和不足,取得较好监督效果。

  (三)全面检察,精准监督。巡回检察中,检察组共实地检查罪犯生产、生活、学习三大现场60余次,与监管民警及服刑人员谈话80余人次,查看罪犯积分考核台账及其他各种资料1000余份,查看监控录像30余次,复制有违法记录监控资料8份。共发现监狱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3件,接受涉黑涉恶案件举报线索2件,发现服刑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件,移送又犯罪案件线索1件,取消服刑人员减刑资格1人,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监狱已全部采纳,并已落实整改。受理服刑人员申诉案件6件,其中3件申诉理由不成立,已回复申诉罪犯息诉罢访,1件已依法纠正,2件已移送管辖检察机关办理。

  我院在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开始实施之际,强化监督手段,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运用《检察建议书》,有效维护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了刑罚执行公正公平。巡回期间,我院接到一服刑人员申诉,称其累犯认定错误。经多方调查,确认其申诉理由成立,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于15日内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重审,并纠正对其累犯从重处罚的错误认定,减少了刑期3个月。在判决书下达13日后,该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其家属和群众为我院送上了“检察监督、公正执法”的锦旗。此案的迅速解决,充分发挥了检察建议的刚性监督作用,减化办案程序,提高监督效率,避免错误执行案件的发生。通过开展为期12天的巡回检察,增强法律监督整体实效,省院刑执局对我院巡回检察工作高度肯定

  五、持续引深“三基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一)落实责任重引领。今年10月,新班子成员到位后,及时对党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三基建设”工作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确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鲁双良同志担任组长,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院党支部在院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及时对空缺的支部委员进行补充,加强支部人员配备,形成党组抓总,支部抓细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建设强基础。强化党建基础阵地。加强硬件设施和党员之家建设。完成党员活动室改造,室内布置规范整齐,配有党建制度、党务公开、党报党刊阅读资料等内容。搭建“智慧党建”平台。坚持“互联网+党建”理念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完成“智慧党建”APP党员信息录入工作;充分利用董检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思践悟十九大”、“道德讲堂”、“公益同行”等栏目,及时传达党的精神、交流党建经验、强化党员教育。规范党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在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上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党支部和党小组严格执行“一课三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通过支部交流检查,赴其他党建示范单位观摩学习“三基建设”和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经验,进一步规范党建资料。

  (三)强化素质促提升。突出党性培养,提升党员教育实效。弘扬“红船精神”,教育引导党员把握发展主题,坚定理想信念,不畏艰险,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一心为民;开展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活动,组织观看《青年马克思》、《社会主义五百年》,学习马克思高瞻远瞩,为全人类的事业而奋斗的崇高精神;组织观看《大国崛起》、《厉害了,我的国》纪录片,感受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增强全体干警自豪感和自信心。传承红色基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围绕“悟党心、颂党恩、践承诺”主题,开展建党97周年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去盐湖区上王乡牛庄村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倾听老书记讲述革命事迹,参观牛庄惨案纪念馆,回顾稷麓革命往事,了解老一辈革命家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的革命历程。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活动,全体党员在党旗下重温了入党誓词,集中缴纳党费,提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开展党建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党课集中学习12次,主题教育活动5次,撰写心得体会23份,组织宣传答题1次,党纪法规知识在线测试1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争做合格党员大讲堂(道德讲堂)”集体优秀奖,1人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通过开展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组织全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上党课、形势报告、专题辅导、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十九大精神轮训9次;三是把“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坚持始终,在技侦楼大厅设立监督台,提高党员干警自我约束意识,保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四是积极开展“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党建活动,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活动中,我院1篇研讨文章荣获二等奖。

  六、聚焦检察文化建设,推动意识形态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我院突出提升检察机关形象抓舆论引导,突出文明创建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突出先进文化方向抓检察文化发展。意识形态工作主题鲜明,特色明显,展现机关良好形象。

  (一)“四大活动”助推检察工作。坚持集中学习与深入研讨同步推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活动开展以来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中学习6次,学习讨论交流2次,全体干警集中学习4次,组织参加中检网专题培训3次,组织“四大活动”知识竞赛1次;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4名干警代表我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和“微党课”竞赛,并在比赛中获得优秀奖。聚焦检察监督重点扎实开展调研。我院两位院领导分别牵头成立调研组,主持调研课题。通过深入一线办案、召开检察官讨论、进监区与服刑人员询问谈话,综合统计分析申诉案件数据等方式,形成内容详实、有参考性的调研报告。在2018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2篇调研报告均获得三等奖。

  (二)“比学赶超”丰富检察文化。在“争当新时代检察先锋、争树新时代检察形象”为主题的“比、学、赶、超”活动中,开展“书香检察·经典诵读”读书会、唇枪舌剑辩论赛、检察文艺创作评比等活动,有效丰富我院检察文化;组织全员参加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活动,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回顾检察机关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难曲折发展历程和辉煌成绩,激发党员干警对检察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我院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三)文明创建提升检察形象。我院在连续3年被评为“市直文明单位标兵”的基础上,继续巩固荣誉,提升创建成果。一是组织开展“家规家训,传统文化”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家规家训、传统文化”讲座和“家规家训在运城”主题展览,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提升家庭建设意识,自觉涵养新时代的良好家风;二是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者活动。我院17名党员自愿报名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干警先锋模范作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克服人力不足困难,积极安排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共86人次,遇到恶劣天气,各位志愿者依然顶风冒雨坚决完成任务,得到活动组织方和交警的肯定,为“六城同创”活动贡献应有的力量;三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院检察官义务为运城理想学校学生上法制宣传教育课,通过宣讲杜绝校园欺凌知识和宪法知识,帮助青少年树立法律信仰,增强法治意识。“12.4”宪法宣传日,组织干警到永济监狱向服刑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减刑假释及扫黑除恶等法律资料1000余份,通过法律讲座,提高服刑人员法律认知水平,使其自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七、紧抓过硬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今年,我院坚持政治建设为主线,党的建设为龙头,着力打造“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检。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五责”链条体系,认真实施“五谈”;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排查各自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表现,明确风险等级,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全年,党组共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10次,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召开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工作会议8次,建立主体责任清单3份,监督责任清单1份,建立主体责任履责台帐5本,监督责任履职台帐1本,进行廉政谈话40余人次。

  (二)开展集中整肃,严整纪律作风。一是集中动员部署。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召开全院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动员会,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完成期限,对活动进行整体安排部署。开展对照检查。我院围绕队伍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整改纠正、建章立制等环节入手,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八查八整”内容进行深入查摆,共查摆出问题10条。三是严肃建章立制。针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重新修订《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对全院集中学习安排和队伍考勤、请假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

  (三)坚持正反结合,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典型相结合,围绕“九个一”重点内容,强化队伍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学习“5.17”、“6.03”等典型案例通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讲座、廉政教育党课等,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警醒,坚守底线;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到运城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使得干警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由上至下开展专题廉政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并纠正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班子配备不齐。今年10月我院新任检察长、纪检组长到位,现班子成员3名,空缺领导职数1名,影响部分工作正常开展,影响班子和队伍的整体活力;二是行政人员力量薄弱。因受编制数限制,行政人员需要承担政工、纪检、财务和党支部等多项工作,难以满足当前工作需求三是创新监督动力不足。由于我院长期以来只对永济监狱进行对口监督,对其它监狱的管教模式了解不多,与其它兄弟单位缺少交流学习,干警们观察问题视野有限,检察监督模式固化,对巡回检察创新工作机制造成局限;四是规范化监督能力有待提升。巡回检察开展前,检察干警重结果轻程序,对监狱在执行刑罚和管理方面的具体细则了解掌握不够,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监督举措的深化和细化,影响巡回检察的效率和效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省检察工作重点,全面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加强刑事被执行人人权司法保障,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实效,推动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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